思虑许久,他手中的钢笔却仍未落下。
时宥嘉想写的东西有很多,只是一时之间却不知该从何写起。
他想告诉自己的家人们自己在这里遇到了自己想要共度一生的人。
迫不及待的想告诉自己家人自己和林知夏相遇的过程,想告诉他们自己和林知夏现在的相处,想向亲人们诉说自己对林知夏的爱意。
想告诉自己的家人林知夏是一个多好的姑娘,他多希望自己的家人也能喜欢她。
更想告诉自己的家人自己和林知夏的关系已经变近了许多。
只是他想说的东西实在太多,一时之间时宥嘉却不知从哪里开始写起好。
时宥嘉的钢笔尖一直悬停在信纸上方三寸附近,就连他的手腕都变的有些僵硬,却仍旧迟迟没有落笔,钢笔尖都凝出一大滴墨珠。
这一大滴墨珠欲坠未坠,仿佛只要时宥嘉有一个很小的动作,这滴墨珠就会掉落下去,让人看的心惊胆战。
他的脑海一时之间思绪万千,脑子不断回忆着和林知夏相处的点点滴滴,他想要告诉家人所有关于林知夏的事,却还是无从下手。
煤油灯芯忽然爆出一朵灯花,瞬间惊醒了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时宥嘉。
时宥嘉的手一震,钢笔尖的墨珠一下子也随着这股力道直接滴到信纸上。
墨汁顺着笔尖淌落在纸上的瞬间,时宥嘉的手背上的紧绷的青筋如同宣纸上晕开的松烟一样逐渐变淡,蛰伏在皮肤下的淡青色血管也变得时隐时现。
不知为何,时宥嘉突然放松了不少。
时宥嘉看着被墨团染黑的那张信纸,抿了抿嘴,还是将那张信纸揉成一团扔在一旁。
时宥嘉摘下自己的金丝边眼镜,将金丝眼镜握在手中,回味着自己刚才和林知夏的相处过程,嘴角勾勒出一抹满意的弧度。
时宥嘉心想,看来自己今天做的并不是无用功,他能看得出来林知夏对今天他的外貌很是满意。
这下可以多练习一些这种方面的,展现出自己外貌上的优势,才能更吸引林知夏的注意。
朝阳说的果然没错,人都有爱美之心,先敬罗衣后敬人,爱情也是如此。
没有人有义务,通过一个邋遢的外表去发现那个人优秀的内在。
虽然说以貌取人,取得未必是长相。
但是好看的长相自然是一个极好的加分项。
人们总是先瞧见那截银镯戴在那细腻的腕间时游弋的弧光,觉得如同那冰裂纹瓷器上流淌的星河一般美丽,却总是瞧不见那靛蓝绸衫下藏着的被古墨浸染的掌纹。
真正的爱情总是始于皮囊的惊鸿一瞥,最终都被灵魂的深邃美丽而吸引。
美丽的容颜不能永恒保存,而独特的气韵则不同。
光华敛于内而不炫于外,清辉藏于身而气韵自生。
时间可能会夺走美丽的容颜,而独特的气韵则是时间夺不走的,反而还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更加让人着迷。
最惊艳的从不是羊脂玉般的肌肤,也不是如同鲜花般的外貌,而是她那丰富的内在。
只是绝大多数人不会在第一时间就去了解这个人的内在,而是先观察这个人的外在。
时宥嘉虽然自信自己的学识,但是他也不敢直接去赌林知夏会直接去看他的内在,既然他的父母给了他一副优越的外在条件,他自然要利用起来。
用脸追媳妇不丢人!追到手才算自己的本事。时宥嘉骄傲的挺起自己的头。
只是很快,时宥嘉的眼中闪过一丝厌烦,他想起来那个烦人的周柏川。